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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力度“给力” 小微企业减负发展“春意盎然”2014-04-08 13:22:13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4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上述决议的形成,可以看作沿着"深化改革"的一条红线,依照稳增长、调结构的重大目标深入推进政策优化、资源整合、制度建设,并进一步寻求以解决民生促发展,以改革发展哺民生的利国利民之举,是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实现全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的阶段性标志。(人民网)

  相比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经济运行中所能起的作用似乎是不起眼的,在国家财税方面作的贡献也极为有限。然而,小微企业虽然小,但由于它方便组建,投资门槛低,因此又是民众创业的一个基本方向。尽管单个的小微企业看起来不起眼,但是为数众多的小微企业集合起来却是一支力量强大的队伍,它不仅能够为城乡基层民众提供就业渠道,更重要的是,小微企业的存在,填补了大型企业所忽视的市场死角,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数据显示,目前中国中小微企业对GDP贡献率超过60%,税收贡献超过50%,并提供了大量城镇就业岗位。

  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无论是对推动改革发展、扩大全国经济总量,还是对提供城镇就业机会、减缓社会矛盾压力的贡献,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2013年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刚进4月,减税政策的出台就让小微企业减负发展“春意盎然”。本次减税力度如此“给力”对小微企业而言绝对是一个重大利好,会极大地调动了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给小微企业带去实实在在的好处,减轻企业的生存压力。在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背景下,国家进一步出台减税政策,有利于鼓励创业,更好地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将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重要作用。减税政策给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同时,小微企业作为创业的孵化器,减税政策一方面也降低了创业的门槛,为有意创业者提供明确的预期。与此同时,在继续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广大小微企业也不能忽视提升产品竞争力,使自身能真正提高抵抗力。

  本次国家出台的减税力度如此“给力”,表明了政府深化改革、扶持小微企业的决心和魄力。笔者相信,在我国当前“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大背景下,减税只是开始,本届政府将有更多、更有力的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以获得持续的发展后劲和内生动力。(顾一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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