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北教育 > 正文

魏露:各色“低保造假”岂能“纪律处分”了事2014-06-09 18:33:5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各色人等显神通,农村低保金成了“唐僧肉”,而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势群体却领不到低保金。6月初,湖南省耒阳市通报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部分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四川日报网6月7日)

  耒阳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一些涉事地方“村官”为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的10名对象申办低保,“操作”方式包括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添加低保对象名单等。而市民政局及相关乡镇政府对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没有认真进行复核,也未及时对低保死亡对象进行审查、核减。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涉事村官及长坪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民政助理、市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及农村低保股相关负责人给予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农村低保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对于农村低保发放的范围对象和确定方式,《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已经变形走样。2013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称,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受调查的低保家庭中,六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调查结果表明,漏保率和错保率都比较高。

  农村低保乱象与一些村委会滥用职权不无关系。申请低保一般要经过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但由于各种原因,农村低保名额的确定实际上主要由村一级主导。农村信息闭塞、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不足,导致在发放农村低保过程中,普遍存在村干部“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在很多地方,低保到底发给谁,很大程度上由村干部说了算。

  农村低保因其政策的特殊性而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关系着社会最底层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应准确界定低保对象,适当提高最低保障基数,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低保工作实行每季度统计上报,每半年审核更新一次。二是应规范低保评审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走访调查的同时,可以举办群众听证的方式,确定低保户,严厉打击“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现象,发现一个取消一个,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力打造阳光低保。三是对因突发事件、因病因灾、因子女上学致贫的低保边缘人群体,也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避免低保工作中的“拆户”和“并户”现象。

  作为一种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各色低保造假”危害性不可低估,从大的方面来讲,不仅造成漏保和错保、损害了社会公平,而且还严重侵蚀了贫困户的切身利益,损害了政府形象。多年来,“各色低保造假”现象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平原则。在这种顽疾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黑幕,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村社在某些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对涉事人员不仅仅是纪律处分,还应把问责上升至法律层面。

  作者:魏露

上一篇:沅陵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收藏品诈骗案 唐亦瑭:局长“埋金银假离婚转移财产”为哪般?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