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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公招”要杜绝“近亲繁殖”2014-07-27 17:57:10 | 来源: | 查看: | 评论:0

  近年来,公职人员招考频遭质疑。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07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3日,全国被举报的人事违规考录事件共51起。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这些事件有四成多被指牵涉官员近亲。(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据统计,在这51起涉嫌违规的招考中,88.2%发生在市级及以下单位,逾90%发生在我国中东部地区,58.8%的违规事件是通过网帖举报后得到新闻媒体报道的。在后续调查处理阶段,近60%的事件在曝光后,没有得到解决,相关部门大多认为“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近年来,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逢进必考”已经日益规范和标准了,现有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范和约束各类招考工作,可是为什么还有一些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钻政策的空子“近亲繁殖”、“萝卜招聘”、“绕道进人”呢?各种“萝卜招聘”、“近亲繁殖”、“绕道进人”也成为饱受群众关注质疑的焦点。

  2011年12月12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此外,《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也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可是近年来,媒体曝光的众多的招聘问题,大多发生在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的招聘过程中。各种“因人设岗”、“量身定制”的考试,都是以权谋私、用权力、“人情关系”为亲属打开方便之门,其实就是典型的权力自肥、权力垄断。这样的“问题公招”不仅挑战的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让群众们反感。

  “公招”要杜绝“近亲繁殖”,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公招”信息公开,加大对各类“公招”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真正实现阳光招考;其次,加强对公权的监管和惩罚力度,让违规招考的官员和违规考录的人受到严肃处理,才能让一些心存侥幸、想走捷径的人,不敢再打“公招”的主意,才能让真正的人才在考试中脱颖而出,确保实现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第三,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公招,只有领导干部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清除特权意识,才能杜绝权力自肥;最后,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委要加强对人事考试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公招”的公平正义。

  笔名: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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